幼年丧亲对儿童身心发育的影响
幼年丧亲通常指子女在未成年之前,遭遇到父或母,甚至父母双亡的巨大刺激。
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可以是自然原因,如父母死于疾病、洪水、地震等,也可是人为原因,如父母被人杀害或自杀等。
子女一般年龄很少,从婴儿到学龄期或少年期不等。对于亲人死亡的心理反应显然与孩子年龄有关。不知事的婴幼儿对父母的死亡可能无任何反应。4~5岁的小孩可能有情绪反应如哭泣,但他们对死亡的真谛尚不明了,认为死亡是可逆的,希望有朝一日已故亲人还会回到自己身边。到了少年期,大抵明白了死亡的不可逆性,他们的立即心理反应可能非常强烈。有的孩子整天哭泣,不吃不睡,情绪沮丧。
幼年丧亲对儿童以以后的身心发育影响是微妙的。
大宗研究表明,早年丧亲,尤其是丧失母亲的孩子,个性发育常有一定障碍。比较普遍的表现是孤僻、固执,对周围人缺乏信任,甚至怀有敌意。有的表现任性和神经质,难以与人友好相处。这些特征在亲人亡故以后,生活缺乏照顾和很少获得爱的孩子中表现更为突出,例如长期生活在孤儿院的孩子。
郭卜乐研究表明,孩子对爱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往往会影响到他幸福感的形成。对生活的满意度也会出现较大的缺失。
因此,对于亲人早亡的儿童,除应给予适当的扶养和生活照顾之外,要给予充分的爱和情感支持。
如果父亲死亡,由母亲照顾的孩子大体不发生太明显的问题;而母亲死亡仅由父亲照顾或改由继母照顾,发生心理障碍的机率要高些。
父母双亲死亡的孩子,寄养在亲友家也比放在孤儿院里好。
这些不幸的发生,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也会造成很多的社会压力。比如歧视等。
唯一的好处就是孩子能够更早地学会自立。由于磨练,韧性也相对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