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
郭卜乐 今日心理 http://www.cptoday.net
视力即视锐度,也称为视觉分辨力,分为远、近视力,后者通常指阅读视力。视力的好坏直接影响人的劳动和生活能力,低于0.3的视力者读写困难,低于0.1的视力者许多劳动都不能参加,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低于0.05为盲。
几个视力的概念
1、 可见性视力,即最小可见性。在一定背景前不同性质的单一物体,例如点或线条刚好能被看见,该物体的大小阈值就是眼可见性阈值。
2、分辨性视力(即普通视力)
最简单可分辨目标是一对圆点,圆点间最近距离为可分辨阈;也可以是一对平行的细线条,线条间的最小距离为阈值分离。最有价值的类型的目标为“双对照”视标。意指观察不仅在确定他已经注意到目标的存在,并且能够正确地指出目标内辨认成份在什么方向,是水平,垂直还是斜向。
3、空间视力
(1)形状(与定向),能够区别出目标的形状的阈值,称为形状视力。如果分辨出形状并能提出图形的方向,称为定向视力。利用一对平行线组成为目标可以测量定向视力,问被检者目标是否平行,当刚刚能发现一条线条有倾斜,其倾斜角即为定向视力阈值。
(2)游标视力。上方垂线固定,使下方垂线水平移动,当被检眼能发现两线有移开,不在一条线上时,其移开量即为游标视力,(移开量以角度(视角)的倒数表示)。与分辨性视力不同,游标视力阈值可小至4",仅需要一个感光细胞的几分之一直径即可,似乎显得有不合乎逻辑。
(二)视觉分辨力的极限理论
在正常情况下,人眼对外界物体的分辨力是有一定限度的,称之为视觉分辨力极限理论。
1、感受器理论
视网膜对空间信息的处理受到视网膜感光细胞大小的限制。黄斑中心窝处锥体细胞拥挤在一起,两个锥体的线长约为1'视角。而一个锥体的像信息不能被分辨,因此,原则上被分辨的两点分开间隔小于1/2'时就不能被分辨。
其他影响还有视网膜各层细胞之间的神经联系。视网膜马赛克(mosaic)式的细胞分布排列无疑会限制了分辨力,但人眼仍能表现出很微细的空间信息,如游标视力。由于视网膜感光细胞对特定部位的空间信息分辨的限制,可能要有高级神经加工将联系在一起的细胞信号分开以提供更精细的分辨能力。
2、光的波动理论
光波动学说中衍射现象表明,即使一个完美无缺的光学系统,点光源经过该系统形成的像也不是一个点像,而是一个衍射斑,称之为Airy氏斑。Rayleigh认为第一个斑的峰值与第二个斑的边缘重叠后,当两个斑峰间凹陷处的照度达到峰值照度的74%左右时,人眼就不能分辨了。可以通过计算得到这个极限值,约为47”。
图1-2 分辨力的波动理论
(三) 影响视力的因素
1、 屈光不正
屈光不正使结在视网膜上的像(相对于远物而言)产生离焦效果,导致成像不清而影响视力。
2、 视网膜偏心
物体在视网膜上能正确结焦后,尚须有完善的视网膜感光细胞及其神经连接系统接受视觉信息,视网膜中心窝处是锥体细胞最丰富的部位,只有当物象落在中心窝处时,其视力才会是最好的,即所谓中心视力。如因某种因素,物象不落在中心窝, 而是中心窝旁的某处,则视力会下降,称为偏心视力。
3、 亮度
在相当一个亮度范围内,视力是稳定的。但当亮度太强时,视力反而下降。
4 瞳孔大小
根据Rayleigh理论,假设波长不变,瞳孔直径增大会使分辨力提高,其首要条件是光学系统无像差存在。但实际上由于像差的影响,人眼瞳孔增大到一定程度,视力反而下降。实验证明,在良好的照明条件下,最佳视力时的瞳孔直径为3mm左右。
这是指在光适应条件下的分辨力与瞳孔大小的关系。但在暗适应条件下,瞳孔直径增大能增加视网膜照明而使视力得到改善。
另外,任何影响人眼视路完整性的病变均有可能影响视力。
(四) 视力表与视力检查
一、 视力表
我们最熟悉的是Snellen视力表。一个具有良好聚焦能力的正常观察者的分辨极限介于30"与1'之间。一般字母的高度是臂宽的五倍。最简单的是Landolt C环。参考字母是一个环, 其外径相应于观察眼的 5' 弧, 内径相应于 3' 弧宽, 间隙为 1' 弧宽. 该环有四个可能的开口方向, 上,下, 左和右, 被检者要指出 C 环的开口方向。在6m(20英尺)的检查距离, 如果被检者能正确分辨的阈值图案的外径为8.73mm,间隙宽1.75mm,也就是说,其最小分辨角是1', 那么视力就被定为 6/6或20/20.假设被检者具有 0.75 '的最小分辨角, 即在 6m 距离能分辨臂宽 1.3mm, 高度 6.5mm的字母, 那么该字母在4.5或 15英尺距离的臂宽倾角相当于 1' 视角, 也就是说在该距离能被具有1' 视角分辨力的观察者分辨, 所以对于在 6m 距离即能分辨的眼来说其视力为6/4.5。
总的来说, 单一特征性的视力表较好, 如单个字母型视力表. 因为在离焦的情况下, 非重复的图案往往会使病人在不能作出正确判断时作出并非真实的分辨. (例如根据知识或经验的猜测)
二、 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须两眼分别进行,一般先右后左,可用手掌或小板遮盖另眼,盖时不可压迫眼球。
先用视力表检查视力表。须有充足的光线照明,并安置在适当高度,使1.0行与被检眼等高。检查者用杆指着视力表上的字符嘱被检者说出或用手势表示该字符缺口的方向,逐行检查,找出被检者的视力至多能将哪一行的字符完全正确认识,该行标志的数字即表示被检者的视力。正常视力标准为1.0。如果在5m处连最大的字符(0.1的一行)也不能认出,则令其逐步走近,直到认处为止,此时再根据V=d/D的公式计算,V为实际视力,d为实际看见0.1行字符的距离,D为正常人应当看清该行字符的距离(50m),入在3m处看清,则其实际视力应为V=3m/50m=0.06。
如走到距视力表1m处仍不能辨认最大字符的缺口方向,则改查指数,即瞩被检者背光而立,检查者伸出不同数目的手指,嘱被检者说出有几个手指,距离从1m开始,逐渐移近,直到能正确辨认为止,并记下该记录,如"指数/30cm"。
如在手指距眼5cm处仍不能正确数指,则该查手动,即在被检者眼的前方摆动检查者的手,并逐渐移近,直到能正确判断手在摆动还是没有摆动为止,并记下该距离,如"手动/1/2cm"。
如即使在靠近被检者眼前摆手也不能正确判断手动,则改查光感,即在暗室内用检眼镜光或手电照被检眼(这时须用手掌将另一眼捂紧不让透光),测试被检者是否能正确判断眼前有亮光还是没有亮光,如能则记为"光感",并记录能看到光的距离,一般到5m为止,否则记为"无光感",对有光感者还要检查光源定位,即嘱患者眼想前方注视不动,将检眼镜光放在被检眼前1m处的上下左右,或用小电筒从这些方位想被检眼投射,测试患者能否正确判定光源方向,如能则记为"光定位存在";否则记为"不能定位",并说明哪个方向能判定,哪个方向不能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