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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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案件与一般重大刑案之最大不同在於:歹徒犯案时间较长,并以被害人性命相要胁。人质在被绑架期间的生死与其所受伤害是悬而未决的;因此,知悉案情者的一言一动都可能刺激歹徒加害被害人。经验与教训就是为了让我们知道:千万不要一错再错;监此,特汇集『反绑架手册』相关资料宣导叁考、防范,期民众均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一、预防教育:
1.儿童、青少年如何预防被绑架?
(1)家长守则:
平日应教导子女注意下列事项:
A.外出、上下学时要结伴而行。
B.出外行踪应告知父母,并言明返家时刻。
C.进出家门要养成随手关门习惯。
D.不接受陌生人的金钱、玩具及礼物。
E.不食用陌生人给予的糖果或饮料。
F.不搭乘陌生人车子。
G.驾车的陌生人问路,应保持距离,不可贴近车身。
H.平日穿戴应以整齐清洁为原则,不宜过分昂贵。
I.假设紧急状况,约定暗语、代号。
J.教导孩童如何向学校或警方求助。
(2)学校守则:
A.陌生人来校欲以任何理由接走学生时,应设法与家长联络查证。
B.对於学生家长资料,应确保隐密,不可任意提供外流。
C.应密切注意无事逗留在校区内外的可疑份子,并上前盘询或报警处理。
D.规劝学生不可单独太早到校或太晚离校,并避免单独留在教室内。
E.教导学生遇陌生人自称是督学、师长或亲友时,应报告老师或训导处,要求查证。
F.结合家长会、教师会及社区组织,编组交通安全导护及校外巡查队,维护学童安全。
G.规划学生上下学交通路线、家长接送停车区域及学生搭乘公车驻站导护。
H.实施安全防暴教育及反绑架教育宣导活动。
2.成人如何预防被绑架?
(1)审慎处理个人财务,避免向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组织借贷。
(2)勿交损友,勿沈迷赌博,勿轻易涉足不良场所。
(3)待人接物不宜夸耀财富,应注意『财不露白』。
(4)行路间应注意是否遭人跟踪,适时求援。
(5)遭人跟踪时,可绕行至人多处所,或向就近警察机关报案。
(6)怀疑曾被跟踪时,应主动改变交通工具、方式、路线及时间。
(7)走近或离开车辆前,应先检视周遭,并养成上车後即反锁车门之习惯。
(8)停车时车头朝外,俾遭遇紧急状况时便於脱离。
(9)勿因抄近路行经荒僻处所,对於周遭突发变故应随时有所准备。
(10)居家应注意敦亲睦邻,守望相助;研采家户联防措施,并装设保全装置。
(11)提高警觉,留意身旁可疑人、事、物,主动报警侦防。
二、紧急应变:
1.万一不幸被绑架,应该怎麽办?
(1)心理建设最重要:
A.保持冷静与警觉,切记求生的信念与逃脱的准备。
B.以美好的具体期待减少身心痛苦。
C.主动技巧地与绑匪沟通,争取存活的时机与空间。
D.尽量进食与活动,维持良好体能状况。
E.激发提醒绑匪:人质是个『人』;以避免伤害。
(2)求生守则不可少:
A.如对方持有利器,先设法安抚攀谈,让他放下武器。
B.衡量是否有能力逃跑,再运用随身携带物品自卫。
C.若无充分把握,勿以言语或动作刺激绑匪,致遭不测。
D.如周遭有人,可乘机呼救引人注意,伺机逃脱。
E.保持冷静才不致处於劣势。
F.应佯装不懂绑匪交谈所使用的方言。
G.伺机留下求救讯号,如:眼神、手势、私人物品、字条等。
H.一旦『羊入虎囗』,应凡事顺从,采低姿态,以降低绑匪戒心。
I.可适当告知绑匪家长姓名、电话、地址等,惟对於经济状况,应饰词搪塞。
J.等待时机,设法潜逃,并立即以电话向家人、亲友或治安机关求助。
K.熟记绑匪容貌、囗音、交通工具及周遭环境等特徵(含:特殊声音、味道)。
L.反覆回忆事件经过之连贯性及细节,俾於获救後提供警方叁考。
2.目睹或知悉他人可能被绑架,应该怎麽办?
(1)热心公益、勇於助人的表现将可有效遏止绑架案件。遇有下列状况,请立即报警:
A.陌生人在住家附近徘徊,目的不明、形迹可疑时。
B.行经大型停车场、学校周遭、荒僻路径等绑架案件易发生地点,遇有可疑状况时。
C.见有他人被偷窥、监视或跟踪时。
D.见有路人相互拉扯、推拉上车时。
E.听闻他人紧急呼救声响,无法即时协助处理时。
F.见有他人遭受挟持,失去行动、言语自由时。
(2)知悉他人被绑架,应与其家属站在同一阵线。为保障人质平安归来,请确遵以下原则:
A.一般原则:
a.严守秘密。
b.充分尊重并配合人质家属期望。
c.任何举动均应优先考量人质生命安全。
B.个别原则:
a.路 人:尽速报警,使警方加强重点侦防措施,防杜再犯。
b.亲友邻居:维持正常生活作息,避免过度关心、谈论,干扰案情。
c.学 校:成立紧急事件处理小组,并约束教师、学生遵守一般原则。
d.工作场所:维持正常运作,并约束员工遵守一般原则。
e.传播媒体:秉持个人良心与工作道德,切实自律。
三、报案处理:
1.家人亲友不幸被绑架时,要不要报案?
(1)处理犯罪案件是一种专业,请务必秘密报警请求协助。
(2)警方侦办绑架案件,系以人质安全为优先考量,必将尽全力营救。
(3)警方拥有您所没有、足以对抗绑匪的条件:
A.较充沛的人力、装备和资源。
B.较丰富的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
C.反绑架的专业知识。
(4)警方『反绑架部队』所能提供的协助:
A.传授并协助安抚绑匪以免伤害人质的方法。
B.传授并协助和绑匪周旋谈判的技巧。
C.提供办案经验及专业意见,以协助您研判是否付赎;并充分尊重配合您的决定。
D.保障您万一涉险营救家人亲友时的安全。
E.避免绑匪食髓知味,继续危害的最好方法就是─逮捕归案,断绝再犯。
2.家人亲友不幸被绑架时,应如何向警方报案?
(1)尽速拨打二十四小时报案专线110。
(2)报案动作应尽可能保持隐密。
(3)维持正常生活作息,减少知悉内情者至最小范围(以防有亲人或熟人涉案)。
(4)对绑匪遗留现场痕迹证物,均应妥善保存交予警方处理,以利破案。
(5)绑匪半途而废,不可掉以轻心,仍应报警处理,俾免其卷土重来,另生祸端。
四、侦防辅导:
1.如何配合警方侦办行动?
警察人员本於职权,发现犯罪徵候即主动展开侦查作为。针对绑架案件,系以营救人质为首要任务,特别需要与案情相关者绝对密切的配合:
(1)严守秘密,避免刺激绑匪加害人质。
(2)由警方指定发言人负责与传播媒体沟通联系。
(3)发现可疑情事,立即报警并案侦处。
(4)切勿干扰侦查行动与办案过程。
(5)人质归来与否,均应视案情发展状况发表新闻谈话。
2.如何善待历劫归来的被绑架者?
(1)应注意被害人是否遭受身心伤害,适时送医诊治。
(2)在不损及被害人身心健康的情况下,配合警方询问被害经过及绑匪相关资料。
(3)注意绑匪是否仍与被害人有所接触,以防范侵害之继续。
(4)对於被害人及其家属重新适应、回归生活常轨的过程应多加关注与保护。
五、刑罚惩处:
1.刑法:
(1)刑法第三百零二条:(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剥夺人之行动自由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因而致人於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掳人勒赎罪)
意图勒赎,而掳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或重伤者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未经取赎而释放被害人者,得减轻其刑。
(3)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掳人勒赎结合罪)
犯前条第一项之罪而故意杀被害人者,处死刑。犯前条第一项之罪而强奸被害人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2.惩治盗匪条例:
惩治盗匪条例第二条:
意图勒赎而掳人者,处死刑。
前项未遂犯罚之。
预备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