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
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的生起,都由相对的互存关系和条件,离开了关系和条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一个事物或现象。因(Hetu)、缘(Paccaya)分别解释为关系和条件。佛曾给“缘起”下过定义:
若此有则彼有,若此生则彼生;
若此无则彼无,若此灭则彼灭。
这表示同时的或者异时的互存关系。
同时的依存关系有时可以理解成我们通常所说的在一个事物或现象中于任一时点的矛盾关系。有明才有暗,有明就有暗,反之亦然。因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同时的依存关系也普遍存在。在我认为,同时的依存关系有时更象是互斥关系,由各成员构成整体,不管通过什么角度和分析方法,总能够把各部分严格区分。红的同时依存是非红,非红并不限定于哪种颜色,但具体细分时肯定是万万千千颜色中的一种。相异和依存是互为因果的。没有师父不会成为弟子,没有弟子也做不了师父。芸芸众生,若不加区分,哪有什么师父和弟子。同时的依存关系还可以理解成事物或现象的转换。一种物体的热是另一种物体的冷,一些事物的灭是另一些事物的生。
异时的互存关系表现为此有的原因是过去的彼有。举个例子。因为过去有了种子,今天才有芽生;也因为今天有芽生,过去的种子才名为种子。
没有任何一个现象(法)是绝待(绝对)的存在。
互存关系就是因果关系。
但是,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一加一,因此缘起虽强调因何而起,并不强调有什么就有什么。因、果也不是绝待的。种瓜得瓜,也许什么都不得,但要得瓜一定要有种子到苗、到开花结果的生长的过程,即广义的种瓜。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现象都是一因多果,一果多因。
仅就佛经所述,缘起有十一义:无作者义、有因生义、离有情义、依他起义、无动作义、性无常义、刹那灭义、因果相续无间断义、种种因果品类别义、因果更互相符顺义、因果决定无杂乱义。十一义的简单理解就是:无造物主、无我、无常、因果相续。
任何一个因都是因生的,任何一个缘都是缘起的,因又有因,缘又有缘,无始无终,无边无际。
注:“无动作义”指明了因果之间无来去。果由因生,但不是因变成了果,虽然因同时也作为另一个现象的果而存在。譬如以灯传灯,是乙灯的火由甲灯的焰生,而不是甲灯的火跑到乙灯上去。修行也是如此,师父带进门、修行在个人。明师会开启弟子的智慧,但那还是弟子自己领悟的东西,并不是师父的智慧跑到弟子身上。
苦的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