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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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修炼法轮功。我也把它归于邪教的范畴。
这是因为:
1、理论的局限性和强制性
在我看来,它的理论走极端化、绝对化道路,排斥或限制人的其他思想和认识,对于人的发展是有害的。幸好及早取缔了法轮功,否则,法轮思想弥漫开来,必然会束缚其他学说和思想,形成严重的社会思想禁锢。
2、行为的煽动性
一种和谐的状态是发展自我,而不是与外部冲撞。所谓修真在己。但是法轮功类似于传销的发展方式和方法,无不充满诱惑。
3、神化效应
一种理论,如果在起着造神的作用,而且是对于仍然健在的理论提出者造神,往往都有巨大的利益成分掺杂其中。自诩为神是对其他人的利益的剥夺,因为首先就存在了不平等,而且在认可甚至强调这种不平等。
4、伤害
以舍弃今天获取明天的想象中的美好,往往就造成伤害。伤害还体现在对他人的冷漠上。
但是,仍有这么多人在我国政府宣布其为邪教以后为之赴汤蹈火,这是问题比较严重的,这也说明目前的处理手段还过于单纯,没有能够真正去除人们心中的阴影。
为了能够消除“洗脑”的影响,必须采取心理治疗手段,必须深入了解在法轮功人眼里的大法是什么东西。只有贴近他们的心灵,才能够影响和改变他们的心灵。高压手段可能能够让他们不做声,但是他们未必这么想,而沉默可能仅仅是明哲保身的需要。
也不要简单地将他们的行为理解为精神病。他们并非患有神经症或其他什么精神障碍。而仅仅是局限于思维短路中。
我们要以温暖的态度帮助法轮功修炼者的转变。暴力不但不能改变他们,反而会让他们抗争,为这本不是大法的“大法”做无谓的牺牲。愚昧的牺牲是最可悲的。我总结出一套法轮功修炼者的心理治疗经验,欢迎大家指正。
背景:
法轮大法1992年创立于中国,自此发展迅速。法轮大法团体估计在中国有7千5百万修炼者,海外有2千5百万修炼者,包括美国。
法轮功的广泛流传使中国政府感到威胁,中国从1999年7月起取缔法轮功。自从取缔法轮功以来,每天仍有大量法轮功修炼者上访、请愿。